第一百七十九条

已修改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