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已修改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