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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已修改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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