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条

已修改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