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四条有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依靠群众、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的原则。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