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在城乡社区以及其他特定管理区域之内统一划分网格,整合各方面力量,配备服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科技信息化等多种手段,通过网格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的活动。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