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表决人选、罢免和辞职第五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