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实施教育立州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链条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制学前教育,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元化发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