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实施教育立州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链条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完善普惠制学前教育,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元化发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