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市市区规划区、上街区规划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