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