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加收滞纳金;逾期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