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挖掘农业农村多重价值,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