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宜居第二十九条有效加快建设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加强天然林、公益林和湿地保护,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依法管护乡村河湖水域岸线,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