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