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倭肯河沿岸餐饮经营者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河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