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条例/第五章 旅游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调查报告制度,对于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