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民族工艺品贸易和物资集散中心的建设,促进商品和物资的流通、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