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人才资源第六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把人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方针,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