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加强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其抗压能力,预防和解决未成年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