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