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调查委员会对资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资料。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