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