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准备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