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鼓励和支持旅游教育事业的发展,兴办旅游学校,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健康的旅游风尚。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