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点)范围内商业服务网点、卫生设施的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在旅游景区(点)摆摊设点,应服从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在旅游景区(点)摆摊设点应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严禁敲诈勒索、强拉游客以及强行兜售商品。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