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客运出租汽车在载客途中,经过依法收费的桥涵、路段所支付的车辆通行费,由乘客负担。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