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乘客要求,提供直达服务。不得以多收费为目的绕道行驶;因驾驶员的责任,未把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不得收费。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