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乘客要求,提供直达服务。不得以多收费为目的绕道行驶;因驾驶员的责任,未把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不得收费。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