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10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