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管理机制。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