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十条已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包括对初学机动车驾驶人员、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员和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所进行的驾驶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等。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