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组织和个人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政府资金扶持等活动,应当作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鼓励组织和个人在合同中就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出约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6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