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大会需要设立的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