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