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知识城管委会应当依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知识城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