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四章 对外开放与合作第三十四条有效支持知识城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与东盟国家在园区共建、生物医药、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支持在知识城搭建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开放合作平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支持欧盟地区国家高端研究机构、企业在知识城设立研发中心或者分支机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