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三章 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第二十四条有效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询机构依法在知识城合作办学、设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训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知识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企业主体专业的职称评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