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国家做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