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外商投资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外商行业协会商会、外商投资企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以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征求意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