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未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