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依法、诚信、有序竞争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