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第九条有效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后规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涂改、污损或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机动车临时号牌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玻璃内侧右上角。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