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在城市禁鸣区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禁鸣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并设置禁鸣标志。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