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一至五人。乘坐载货汽车时,不得站立或者坐在车厢栏板上;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