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立足本地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红色文化品牌,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