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妇女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有关组织应当予以协助。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