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