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七条有效道路交叉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以及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科学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