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