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由金融、保险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工程履约担保。实行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向总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总包单位应当向分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