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