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